范大平律师诗人近作《星律赋》

《星律赋》
范大平
观夫苍穹垂象,银汉列章。万古璇玑循玉轨,四时沆瀣转冰裳。星斗昭回,自显鸿蒙法度;云霞明灭,岂随人意玄黄?此天心之凛然不可犯也,仰之愈高,察之愈彰。
至若灵台有镜,方寸含光。仁山巍巍立性本,智水澹澹养良知。一念未萌,已见端倪昭昭;万行既发,犹持圭臬迟迟。此人心之默然不可欺也,思之愈深,畏之愈炽。
昔者大禹临川分九野,周公吐哺制周礼。皆法天象以勤民,本衷忱而布政。今视北辰悬曜,若道德之纲维永固;杓携龙角,如义理之枢机不移。是故圣贤畏天命而悲人穷,君子观霁月而涤胸臆。
若夫夜阑独对星空,则嚣尘尽息;旦夕反观内府,则妄念潜消。星辉虽遥,终古导迷航于溟渤;德律虽隐,随时警歧路于尘嚣。彼苍者天,与我心同彰至道;灿然者德,共星汉并耀清霄。
赞曰:两仪默示,至理双彰。星纬巡天有则,仁义植心为纲。俯仰皆存敬畏,知行永奉圭璋。唯此双重律令,铸就人间脊梁!
作者简介:范大平,芜湖市政府退休干部,现为安徽安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高级律师。曾在中国律师等期刊上发表130多篇论文,主编或合著《致青年律师的信-律师如何开拓案源》(台海出版社)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》(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)《建设工程法律问题精解》(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)《建筑企业合规经营及风险防范》(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)等几本专著。手机:135155329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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